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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收紧对央企涉足金融业务的监管。
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主持会议并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认为,国资委此举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的要求,更是突出国企核心功能的必然要求。
突出严的基调
监管力度更加严格,是国资委本轮监管央企金融业务的特征。
张玉卓在此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去年11月,国资委提出,将立足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的职责使命,积极探索具有出资人特色的中央企业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从此次会议的内容看,国资委进一步延续了国资央企聚焦主业、着力严控增量、切实优化存量的政策思路。
国资委此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和全局意识,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和统筹谋划,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将自身产业优势与地方资源禀赋紧密结合,一体化统筹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部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助力中部地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朱昌明认为,国资委此次会议延续并完善了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的政策思路,将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存量、从严控制增量、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风险防控等方面,推动国资央企立足实体经济发展主业。
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认为,对于非金融类央企国企而言,最重要的是集中精力做好主业。这将有利于央企等国资背景的企业进行资产优化和结构调整,以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防止风险传递
国资委此举的重要背景为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自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来,国资委是继金融监管总局之后,第二个就《规定》做出相关部署要求的部委。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制定出台《规定》,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
防范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始终是国资委高度重视的问题。
2023年11月,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曾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有效发挥金融促进实体产业发展作用。要坚持强化监管、严防风险,抓紧完善更严格的监管制度机制,健全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到金融子企业的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加强日常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保持高度敏感,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规范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增强监管的威慑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23年12月,国资委党委推进中央企业巡视整改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全面部署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其中,特别强调要聚焦“四个领域”,即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坚决防范化解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风险问题,同时要全面研判企业金融板块整体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风险一旦露头就要果断出手将其消灭在萌芽、阻断在早期,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等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并没有发挥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出现了资产端在外、资金端也在外的“两头在外”的状况,有脱实向虚的倾向。非金融央企在参与金融业务时,很多都是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投资。非金融央企从金融业务领域有序退出,有助于金融机构在专业性基础上加强风险防控,也有助于实现金融风险与实体企业风险之间的隔离。国资委释此次会议再次表明中央强调国有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分开监管的原则,以防止金融风险和产业资本之间的风险相互传递。
加速清理金融资产
2023年底,中国建筑(601668)、中国船舶、大唐集团、中油资本(000617)等十余家央企加速清理了旗下金融股权。2024年以来,央企国企清理金融类资产的步伐仍在提速。其中,已有多家央企集团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等方式转让旗下金融类子公司产权。例如,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海南港航、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央企国企在年初已开启金融股权集中抛售,中粮集团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徽商银行股权3810.75万股(占总股本的 0.27%)和4030.95万股(占总股本的 0.29%)。
北京产权交易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中央企业共挂牌19个金融股权类项目,挂牌金额22.52亿元。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清退一些对央企主业贡献小、潜在风险外溢影响较大的金融股权等,可以让央企聚焦本行,做精主业,提升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其降低潜在金融风险。
对于央企涉足金融业务,朱昌明表示,中央企业金融板块业务要与企业产业特点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且要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炒股配资宝,为国资央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有效支撑。